淮南师范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541


校领导定期接待师生员工是学校领导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也是校务公开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密切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校领导接待日组织工作,包括接待前的准备、接待中的配合服务和接待后的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二、接待领导:校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待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四、接待时间及地点

1.接待时间:接待日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安排在每周四下午2:30-5:30,由一名校领导接待来访的师生和群众,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视需要陪同接访。

2.接待地点:泉山校区行政办公楼313会议室。

接待时间、地点和参加接待的学校领导安排由学校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如轮值校领导因开会、出差或临时重要事宜不能接待,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五、预约登记

学校领导接待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来访人员应提前向学校办公室办理预约登记手续进行预约,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提前3个工作日连同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办公室。

六、接待受理事项

1.对学校或部门制定的制度、政策及具体工作的建议、意见;

2.对学校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的投诉;

3.涉及师生和群众利益的申诉和请求;

4.其他与学校建设发展相关的事项。

七、工作要求

1.来访人员要服从接待安排,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情况。反映问题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的言行。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来访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2.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对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记录在案,转交有关部门限时解决或解释;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及时反馈;对学校层面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事项,向来访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协助校领导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问题。

4.学校办公室要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协调、服务及督查落实工作;经校领导批示交由有关部门解决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积极主动办理并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南师范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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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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