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0   浏览次数:1007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和要求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的原则,切实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2.学校各类接待按照“对等接待”原则,“谁接待、谁负责”,做到统一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校级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门接待由各相关单位负责。

3.除外事、招商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4. 不得用公款接待宴请同城单位。

5. 禁止在举办校友论坛、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用公款宴请。

6. 严禁用公款宴请方式要资金、跑课题项目或谋取不当利益。

7. 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食堂安排,工作餐应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扑克牌。

二、公务接待标准

校各级各类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注意节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学校接待分为工作餐和招待餐两类标准。以学校名义招待的,每批来宾招待不得超过一次。

1.工作餐。因公务活动安排的工作餐,就餐标准为每餐不超过40/人。

2. 招待餐。上级部门及校外单位来校进行公务活动需招待的,就餐标准为每餐不超过100/人。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1.有关单位来校公务和学校邀请的客人,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由办公室制定接待方案报经学校会议研究或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邀请的客人和接待对口单位的来宾,需要学校招待的,由各部门根据来客的情况,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报校办公室安排。

四、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程序

1.学校每年列出招待专项经费,由校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一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2.接待部门要认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公务接待呈批单,将来宾单位、人数、公务内容、时间和接待人员等信息填写清楚,工作餐要写明工作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等。

3.加强招待费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时实行三单合一,即就餐安排审批单、饭店开具的菜单、正式收费票据三单合一入财务凭证,并附来访公函。

4.其他各类经费需要列支招待费的,按其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规定,由归口部门管理,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淮南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申请单

 

申报部门

 

就餐时间

 

来宾单位、姓名、职务

 

      

 

主陪姓名、职务

 

就餐地点

 

就餐人数

 

就餐标准

 

申报部门负责人

意见

 

学校办公室

意见

 


                                                   经办人:

 

 

附件2

淮南师范学院公务接待呈批单



呈报部门

 

就餐时间

 

来宾单位、姓名、职务

 

公务内容

 

校内就餐人员姓名

 

就餐地点

 

就餐人数

 

就餐标准

 

校领导签字

办公室主任签字

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