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暑期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11   浏览次数:663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暑期重点开展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纪念建校60周年活动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坚持“以工作导向为主、以任务完成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轮休。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201877日至831日,91日开学,93日上课。

学生处及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申请审批工作,申请留校学生经家长同意方可批准留校;后勤保障处要做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及餐饮等服务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暑期的巡查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及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教育学习及服务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共同为留校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二、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暑期工作要求

1)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以及纪念建校60周年活动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纪念建校60周年活动顺利进行。

2)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暑期重点工作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党建、教学、人才招聘、学生、招生、就业、实验室建设、基建、维修、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

3)广大教师要完成学校布置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并利用暑期认真备课,集中一定时间和精力开展教科研和学术活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2. 轮休时间安排

1)处级干部及行政坐班制人员时间安排

77日至713日正常上班,716日至819日轮休,820日开始正常上班。

2)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时间安排

各处级单位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安排好本单位教职工的轮休时间。

三、假期请假制度

暑假期间,各级要认真履行请假制度。正职(副职主持工作)处级干部离开淮南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任副职的处级干部离开淮南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普通教职员工离开淮南应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学校总值班安排及要求

学校轮休期间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学校白天总值班时间从早上7时至晚上7时,其中坐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在办公楼317室,值班电话6863616。学校传真0554—6863612。具体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电子政务公告栏。

总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迟到、脱岗,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向带班领导及时汇报。总值班人员确因事不能正常值班应向带班领导请假,经带班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自行调整或请人代班,调整或代班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干部,且承担同样的值班责任。

五、各学院、各部门值班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感,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具体见电子政务)及相关部门汇报。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者,学校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学院、各部门将轮休值班安排(附值班电话)于713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科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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