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19   浏览次数:1110


     为确保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理论基础,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明确目标任务

学校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

(一)党委责任

学校党委是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动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尤其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始终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手、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

3.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群众。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每年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不少于12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把网络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淮南师范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4.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淮南师范学院党委工作规则》、《淮南师范学院院长工作规则》、《淮南师范学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督促党委成员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严格落实《淮南师范学院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日常监督、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一年不少于2次,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会,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任期、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6.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淮南师范学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淮南师范学院领导人员队伍。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责任。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干部个人和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加强巡视、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加强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

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好事。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妥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基层人、财、物和阵地保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修订完善《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总支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党组织建立、设置与作用发挥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8.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党的制度建设,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淮南师范学院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健全并落实作风建设制度规范,强化制度防控,健全作风督查常态化机制,加大作风建设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戒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促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自主招生、财务管理、基建管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领域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切实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

10.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依法依章、有序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框架体系,做到“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高规章制度的全面性、可执行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党务、校务公开,推动阳光治校。有效整合资源,构建立体式的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以上率下推动工作。

2.管好带好队伍。自觉遵守和贯彻党章,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

3.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各项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主动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率先示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其他成员的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分管责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尽职尽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组织研判党建工作形势,定期向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当好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的参谋助手。根据党委党建工作安排,牵头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整合有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领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3.强化工作指导。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对联系二级学院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组织和师生员工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全面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做深入做扎实。

2.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党委每年至少召开 1 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上级党组织党建目标考核。党委书记每年应根据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抓好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3.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对党委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开展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推进开展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把党建工作考准考实,推动党委聚精会神抓党建,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实效。

4.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学校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实行“一案双查”。

5. 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学校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以及其他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四、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共淮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