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假期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46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假期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期间,201642日至44日放假。

二、安全保卫及学生工作

保卫处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各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教务处、团委、后勤保障处、图书馆、保卫处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为留校师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假期请假制度

清明节期间,各级要认真履行请假制度。任副职的干部离开淮南应向本部门正职请假,正职(副职主持工作)处级干部离开淮南应向分管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学校总值班安排及要求

学校清明节假期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白天总值班时间从早上7时至晚上7时,其中坐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在办公楼317室,值班电话为6862883。夜间总值班时间从当日晚上7时至次日早上7时,值班地点在图书馆一楼110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862110。学校传真为05546863612。具体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总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迟到、脱岗,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向带班领导及时汇报。总值班人员确因事不能正常值班应向带班领导请假,经带班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自行调整或请人代班,调整或代班的人员必须是同级干部,且承担同样的值班责任。

五、各学院、各部门值班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感,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及相关部门汇报。迟报、漏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者,学校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淮南师范学院清明节假期白天总值班安排表

2.淮南师范学院清明节假期泉山校区夜间总值班安排表

 

 

2016331

 

   

 

附件1

淮南师范学院清明节假期白天总值班安排表

 

  

带班领导

值 班 人 员

42

杨正清

       

43

曹杰旺

王宗斌   黄广顺

44

陈年红

朱其永   余瑞睿

说 明

1.值班地点:泉山校区办公楼317

2.值班电话:05546862883

3.值班时间:早晨700至晚上700

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附件2

淮南师范学院清明节假期泉山校区夜间

总值班安排表

 

  

带班领导

值 班 人 员

42

 

陈年红

梁仁臣      

43

      贺尔兴

44

      贺尔兴

说 明

 

1.值班地点:泉山校区图书馆2110指挥中心

2.值班电话:05546862110

3. 值班时间:晚上7:00至次日早晨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