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办公室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1-12   浏览次数:105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09〕2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实施厉行节约降低办学管理成本的意见》(院办字〔2009〕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障学校领导公务用车,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2.学校公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或交予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确因工作需要领导自驾,驾驶员应提前报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交车。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为方便工作、提高效率,车辆保险实行统一办理。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定期充值,保证使用。
4.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车辆维修实行报批制度,维修前驾驶员要填写登记表,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时间、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维修。若车辆急需维修维护,事后必须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建立车辆维修台账制,每学期公布一次。若因车辆维修影响领导工作用车,办公室应提前做好安排。
二、驾驶员工作任务及要求
1.保证领导公务用车,做到行车安全、准时、高效,文明驾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为保证学校财务报销大额现金提款,送、取机要公文,应急事件处理等方面工作需要,每台车每月应完成规定的出车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完成院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4.正常上班时间如无出车任务,驾驶员应遵守坐班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在办公室待命,如有事外出需请假。周末及节假日,驾驶员应安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私自用车。
5.驾驶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无阻,以便及时接受出车任务。若遇院领导外地出差,应及时将出车时间、地点告知院办公室,并提前将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行车安全。
6.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工作中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行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出车途中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
7.建立奖惩制度。若驾驶员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完成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若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不服从调派,造成工作失误者,将追究其责任,并酌情扣发当月补助费及电话费。每学期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成绩优良者,将予以奖励。
8.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者,以本办法为准。